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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构职责

时间:2017年09月04日   浏览量: 已点击:

县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县食安委的常设办事机构,负责县食安委的日常工作。主要职责是:

1、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。

2、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市场调研,并提出政策建议。
3、督促检查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县政府、县食安委决策、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,并作出评价。
4、督促检查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,并负责考核、评价、通报。
5、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任务,指导协调各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工作。
6、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,承办县政府组织开展的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整治、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。
7、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,组织拟定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;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,监督、指导、协调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。
8、负责辖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的监督管理,规范指导食品安全信息工作。
9、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、培训工作,开展有关食品安全的交流与合作。
10、承办县政府、县食安委的食品安全会议、文书等日常工作,负责食品安全工作信息的收集、归纳、汇总、分析及编发简报工作。
11、负责收集、汇总、发布食品安全信息。
12、承办县政府及县食安委交办的其他事项。